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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坚果进口清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坚果是植物的精华部分,属于闭果的一个分类,其富含蛋白质、油脂、矿物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对人体生长发育、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极好的功效。

很多企业对进口坚果报关的手续及流程存在一定的疑问,本期就让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通关流程

(一)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海关总署评审合格后给予在华注册编号。

(二)进出口商备案

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收货人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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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四)检验检疫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随附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以及各项的组合。

(五)合格评定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六)进口商建立进口、销售记录和审核制度

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二、申报要求

进口食品申报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二)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卫生证明);

(三)如为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准备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四)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干坚果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五)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六)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实行。

三、提示

进口食品报关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四、标签标识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已获注册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的注册编号。内、外包装标注注册编号,企业根据实际采用印制、加贴、喷涂等多种方式,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既没有销售包装又没有运输包装的大宗散货进口食品,可不标注注册编号。

五、干坚果进口商备案办理流程

进口干坚果收货人备案具体要求及程序可登录中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栏目查询,企业也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栏目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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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网站→互联网+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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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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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干坚果进口到中国的国家(地区)方式

可登录中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热点→进出口食品→信息服务→业务信息栏目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询;也可直接登录:http://43.248.49.223/index.aspx进行查询,该名单动态更新。

七、已注册境外生产企业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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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可登录中国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 热点→进出口食品→ 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名单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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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清关新规你了解了吗?

你知道婴儿配方奶粉是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吗?健身后吃的运动营养食品也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原来特殊膳食用食品在大家的生活中随处可见,那么你真的了解这类食品吗?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9号)将正式实施。这部新规中,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方面的政策内容十分值得关注。下面,让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二、特殊膳食用食品具体包括什么食品?

根据GB13432-2013附录A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
特殊膳食用食品
A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三、海关对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新要求

根据249号令第十八条,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七条,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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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对其推荐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函;
(二)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三)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五)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也就是说,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需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四、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新规定

根据249号令第三十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对于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定义要求的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文标签应符合GB 13432-2013的相关要求。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特殊膳食用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五、海关对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新要求

根据249号令第二十二条,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下列内容:
(一)制定和实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二)保证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
也就是说,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应在产品进口前审核境外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行情况,以及产品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保证进入中国境内的特殊膳食食用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同时249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销售后2年以上。

从2022年1月1日起,特殊膳食用食品进口商应保存相关产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相关凭证不少于食品保质期后6个月,也就说,如果产品保质期是两年的,相关记录和凭证应至少保存两年6个月。

六、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其他特殊的进口规定

根据原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133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报关进口;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灌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报关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进口时,应提交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注册凭证。同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的标签、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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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助食品进口及选购小常识

母乳是婴幼儿最理想的食品,然而在各种原因导致的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婴幼儿辅助食品将成为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必需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一般包括乳基配方食品、豆基配方食品、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等,为婴幼儿科学喂养、健康喂养提供了更加多样化选择,受到了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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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庞大的婴幼儿人口基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外婴幼儿辅助食品供应商,形形色色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纷纷涌入我国,不但拓展了我国外贸的广度,也大大丰富了广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提升了民众的幸福指数和婴幼儿的福利。然而众多的进口婴幼儿辅助食品给人“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惑,消费者选购也产生了幸福的烦恼。现将有关进口婴幼儿辅助食品海关检验和日常选购的小常识做简要先容,为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助力婴幼儿健康成长。

一、婴幼儿辅助食品分类

乳基配方食品?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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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基配方食品? ?

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维生素、矿物质和(或)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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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类辅助食品? ?

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辅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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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装辅助食品? ?

食品原料经处理、灌装、密封、杀菌或无菌灌装后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下保存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该类婴幼儿辅助食品区别于上述三类食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内容物可为泥(糊)状、颗粒状或液态,且内容物可以包含畜禽肉类(应去掉骨、鳞、刺等)或水果、蔬菜等植物原料(必要时去除粗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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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口检验要点

01配方注册

进口的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在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产品配方注册手续,并获得其颁发的产品配方注册号。

02官方证书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随附国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海关总署确认样本的卫生证书。

03原料控制

含畜禽肉类原料的罐装辅助食品不得来自海关总署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网址: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557/index.html)中。

04准入管理

生产上述产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均须在海关总署办理注册手续并在总署网站予以公布。

05标签检验

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上述预包装食品均需要加贴中文标签。需要指出的是,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我国境内加贴。中文标签的标示内容应当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06期限管理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准进口。

07检测报告

婴幼儿乳基配方食品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我国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及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08检测出证

海关对进口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作为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法定凭证。检测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三、产品选购小贴士

目标确认

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辅助食品时应当首先初步判别婴幼儿喂养的营养需求,然后选购相应类别的婴幼儿辅助食品。如婴幼儿的年龄分段情况、婴幼儿的口味偏好、乳基与豆基配方食品的差异、有无对乳基或豆基产品过敏等。

类别判断

上述四种婴幼儿辅助食品在我国均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产品也应当符合我国的该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到特定的婴幼儿辅助食品后,应当根据产品品名及配方将产品进行归类,然后对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海关监管要求对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定。验证方式包括登录我国相关政府机构网站或验看经销商留存的合格证明。

外观检查

外观是消费者接触和选购婴幼儿辅助食品时的第一印象和重要参考。外观检查主要包括两项:

检查包装的密闭性和完好性,这是考量产品是否安全卫生的主要指标。

检查中文标签,这是消费者了解和认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主要途径。

检查中文标签应当重点关注其牢固度和清晰度,以及中文标签中的特殊敏感字眼,如“转基因、氢化油脂、辐照、香精香料、谷蛋白、果糖”等,这些字眼有可能导致食品不合格。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含有谷蛋白,不得使用果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需注意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