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进口清关新规定你了解多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21年第46号)(以下简称“新规”),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公告对固体饮料的质量安全、销售宣传、标签标识等提出了诸多要求。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该公告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是指以糖、乳和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食用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每100克成品水分不高于5克的固体制品,呈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如豆晶粉、麦乳精,速溶咖啡、菊花晶等,分蛋白型固体饮料、普通型固体饮料和焙烤型固体饮料(速溶咖啡)3类。
常见的固体饮料包括:风味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和其他固体饮料。
二、“新规”要点解读
1产品名称要求。
固体饮料的食品名称不能与已批准公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
在产品标签上显著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名称“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页面上的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2预警信息要求。
适用范围: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质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调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
标记小常识:
标示在最小的销售单元上。
标示在同一个展示板上。
贴上标签“本品不能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温馨提醒。
警示信息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饰,其面积不得小于其所在地表面积的20%。应当用粗体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的背景有明显色差。
3规范宣传要求。
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
◆不得明示、暗示或强调产品适用于特定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病人、有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的人等。
◆ 不得明示或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病种特殊需要等。
4过渡期的要求。
新规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的通知》(市监食生函[2022]722号)规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材料将于2022年6月1日前到期。未使用的可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进口注意事项
01
确保如实申报
进口商或者代理人应在食品进口过程中如实向海关申报,确保申报品名和食品真实属性相符。
02
确保标签合规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标签合规,通关速度更快哦!
注意!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海关在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中,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商拒不按照海关要求实施销毁、退运或者技术处理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四、消费提示
新规的出台有利于消费者科学选购食品,那么如何快速区分固体饮料、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呢?
01看食品名称
固体饮料食品需明确标示产品真实属性“固体饮料”;
保健食品名称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上进行查询,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俗称,是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特殊膳食食品名称中可以使用“特殊膳食用食品”或者描述产品特殊性的名称。
02看适宜人群
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没有标注适宜人群的要求;
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必须标注适宜人群。
03看食用方法和食用量
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因具有保健功能或满足特殊膳食需求,其成分与普通食品不同,需要标注食用方法、食用量等内容。